如果在香港被拘捕,如何申请保释外出?

根据香港法律,在被起诉之前嫌疑人可以申请保释外出,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,只要被控的罪行不严重,或者不会弃保潜逃,被告均有机会可以现金或承诺遵守担保条件获得保释外出。在香港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下,保释被视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。

如果是被警察拘捕的,可以向警察提出保释,如果同意,警方会要求被告在指定时间返回警署,或到法庭应讯。如果警察不同意保释,警方有责任尽快将被告带到裁判法院提讯(48小时内)。被告可以在裁判法院首次聆讯时提出保释。如果裁判官拒绝保释申请,被告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提出申请。通常情况下法庭会批准保释。但如果法庭认为被告有可能在下次开庭时缺席、在保释期间再犯案或阻碍调查,就不会批准该保释申请。

这里顺便提一下,香港没有行政拘留这一类行政处罚。

Leave a Comment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